網購人均年花1.5萬 價格爭議投訴升6% 消委倡設冷靜期
【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調查發現,約有六成港人有網購,他們每年平均花費1.5萬元,但網購消費爭議不斷,該會今年首9個月接獲2373宗相關投訴。消委會指出,市民無法預先檢驗網購貨品,建議設冷靜期,容許消費者在限期內取消交易,另建議在亞洲區成立解決網上糾紛的平台。
首9月接2373投訴 減12%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強制實施冷靜期的建議需考量的問題甚具爭議,會繼續聆聽各界意見。至於消委會倡設不需訴諸法庭的網上平台處理消費糾紛,政府會密切留意有關發展。
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接獲2373宗網購相關投訴,按年減12.5%,其中以延誤送貨及價格爭議較多,兩者分別有761及518宗,按年升逾一成及逾6%。
六成人有網購 平均10日一次
該會去年1月至2月訪問了1010人,發現六成人有網購,每人平均每10日購物一次,每次平均花費790元,一年則花費近1.53萬元(見表);餘下四成人沒有網購,當中約三成人擔心私隱泄漏,另有逾兩成人對貨品品質沒有信心。近半非網購者認為售後退款或退貨保障可吸引他們網購。
消委會亦檢視了26個提供網購的網站,並在其中15個網站購物,發現8個沒有退款安排或要附合指定條款才退款;另有網站在購物程序初期,沒有披露產品實際金額。
倡建亞洲區糾紛處理平台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部分網站涉及「滴漏式」標價(即將標價分拆顯示),呼籲市民留意,並指網購爭議多涉海外網站,跟進跨境消費問題時涉及兩地法律,難以跟進,加上涉及消費金額低,而提出法律訴訟成本高,建議在亞洲區成立網上糾紛處理平台,由參與的地區訂立規則,以處理跨境爭議。她認為可由各地消費組織、商界、政府負責組織。
網上購物前無法先驗貨,消委會建議本港參考海外設冷靜期,如台灣及內地的取消期為7天,歐盟則為14天。黃鳳嫺稱,對冷靜期的日數持開放態度,又指該會正做相關研究。
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趙家賢表示,設立跨地區的處理糾紛平台涉及龐大程序,認為各地官方認可消費組織可先在轄下地區推動相關約章,再推至跨地區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