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危害全屋人生命 業主雖有錯仍可逐租客
長開電爐點香煙 拆走警報器吞雲
【明報專訊】一名「煙鬼」租客﹐在自己租住的土庫中﹐經常開著電爐點香煙﹐還將煙霧警報器拆除﹐方便他大噴煙霧。房東忍無可忍﹐在這租客居住不足半年之時﹐就向租務法庭要求終止租約。法官認為﹐事情涉及到人身安全﹐支持房東請求。
這位租客是今年7月搬到該居所的。房東住在他的樓上。由於租客習慣讓自己的門稍微打開﹐使得房東可以看到租客的房間。這使得房東經常目睹租客使用電爐點燃自己的香煙。
房東也看到租客拿張紙片到電爐上點燃﹐然後再給自己點煙。房東經常去到土庫「檢查情況」﹐結果發現電爐經常是開著的。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發生。
此外﹐房東還表示﹐租客搬進來沒多久﹐他就發現煙霧警報器被拆了。房東要求他重新裝上。但租客沒有理他。直到庭審日﹐煙霧警報器仍然沒裝上去。法官審理此案時注意到﹐房東經常進入租客的單位﹐而沒有按照有關法規的要求﹐提交書面通知。
還有﹐租客拆除了煙霧警報器﹐房東有責任自己將其重新裝上。他沒有這樣做﹐也有違有關規定。
但是﹐這些違規不算嚴重。而相比之下﹐法官認為﹐租客的行為是給房東和該房屋中其他住客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因此﹐法官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繼續讓租客在此住下去﹐是不公平的。
法官決定﹐該份租約到昨天(11月1日)結束。如果到今天租客還沒有搬出﹐房東可以向法庭執行辦公室申請執行這項法院判決。此外﹐法官還判決租客需要支付房東申請驅逐令時花費的170元費用。如果租客昨天不付錢﹐那麼從今天開始將要以2%的年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