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草案:禁售個人信息
【明報專訊】中國民法總則(草案)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二審稿新增「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出售個人信息」。而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三審稿,則對票房造假提出了更嚴厲處罰措施。
在內地,非法獲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氾濫,今年8月底,山東準大學生徐玉玉因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獲取後,遭騙近萬元(人民幣,下同)學費,抑鬱猝死,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票房造假提更嚴厲處罰
中新社報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保護個人信息權利是公民的重要權利,對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具有現實意義,於是決定增加有關規定。
在昨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上,還審議了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的三審稿,其中對未如實統計電影銷售收入或者未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數據的,提出由縣以上電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至50萬元不等罰款;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