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議員拒宣誓不撤職 學者:免補選沒完沒了
【明報專訊】青年新政兩議員的宣誓風波愈演愈烈,兩人能否保住議員資格尚待下回分曉。放眼英國及台灣立法機關,議員不肯「安分」宣誓的事例比比皆是,尤其在英國提倡廢除君主制的新芬黨(Sinn Fein)議員向來拒絕宣誓,最後不能領薪、不准表決,卻從未被褫奪議席。學者分析,該黨議員資格被撤仍可經補選重返議會,現時的方法可免爭拗「沒完沒了」。
外國的立法機關同樣有宣誓規例,英國下議員要求當選議員就職時宣誓效忠「英女王伊利沙伯」,否則不能領薪、不能辯論及表決、罰款500英鎊(約4700港元),甚至可被視如「已死之人」(As if they were dead)令議席出缺。
英新芬黨不得辯論投票領薪
不過,提倡廢除君主制、主張北愛爾蘭獨立的新芬黨,自1918年經大選進入下議院後,一直拒絕效忠及宣誓;下議院在1997年列明該黨除了可使用免費文具,一律不准使用國會任何設施。新芬黨曾在同年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以不干預議會安排為由拒絕覆核申請,直至2001年下議院通過放寬措施,容許該黨議員在國會有辦公室、取得交通及房屋等津貼,但仍不得參與辯論、投票及領薪。
手指交叉放 象徵善意謊言
另有支持共和制的工黨議員在下議院出「奇招」宣誓,議員Dennis Skinner曾將誓辭改成「依法真誠效忠英女王,只要她開始繳交入息稅」,又曾以「含糊」方式迅速讀完誓辭,但他自1970年起擔任議員至今。青政梁頌恆在兩周前宣誓時,曾將手指交叉放在聖經上;1997年已故議員Tony Banks用過上述手勢,象徵他在說一個善意謊言。
李敖曾面向個人照宣誓
台灣則要求立法院委員宣誓效忠「國家」,明文規定宣誓者須「肅立面向國旗(中華民國)及國父(孫中山)遺像」。但在2005年,無黨籍的時任立委李敖將自己的照片架在面前宣誓,又一度拒絕簽署誓辭;當時議事處人員表示不簽名不影響立委資格,但不能投票及領薪,李敖最終在誓辭簽名完成宣誓。
美國參眾兩院則要求議員宣誓效忠憲法,眾議員會在議長帶領下一同宣誓,單獨宣誓的參議員經常會扶老攜幼、帶同親友一同走到宣誓台,場面較為輕鬆。內地則在去年7月1日才通過「憲法宣誓制度」,要求國家領導、人大代表等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表示,英國下議院對新芬黨的做法,是表現議會的「政治智慧」,因新芬黨議員被除去議員資格,很有可能經補選重入議會,導致爭拗「沒完沒了」。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議會在政治上未必有權否決民選產生議員的資格,但他稱本港兩議員被指辱華或使用侮辱詞的情G,似乎未有先例可援。
明報記者 錢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