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麻用家公眾地吸電子煙 省府廣泛諮詢實僅兩人意見
(多倫多10日加新社電)安省自由黨政府容許醫用大麻用家在任何場所吸食電子煙﹐並為此決策辯護﹐說政府經過「非常廣泛」的諮詢﹐才作出決定。加新社獲悉﹐一些電郵證明﹐所謂諮詢程序不過是兩個人發表意見。
加新社依據《資訊自由法》﹐取得一些電郵﹐得知省長的一些高級職員也不知道這項新規則﹐對新規則有點困惑。
在新的電子煙法例下﹐電子煙煙民與一般煙民一樣﹐不得在禁煙場所吸食電子煙。但省府豁免醫用大麻用家﹐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在餐廳、職場﹐甚或兒童遊樂場吸食電子煙。
省府在11月25日公布這項豁免令﹐安省衛生廳副廳長達莫拉(Dipika Damerla)翌日說﹐政府得到一些反應﹐他們會重新研討豁免令。最後﹐省府決定不實施豁免令。
但是﹐在那段短暫時間﹐達莫拉為原來的政策辯護。
她說﹐在修例前﹐政府廣泛諮詢民意。
安省《更健康抉擇法》(Making Healthier Choices Act)處理卡路里數量、禁止風味香煙﹐以及電子煙限制等問題。此法移交委員會聆訊﹐發言人包括加拿大電子煙協會(Canadian Vaping Association)、安省心臟與中風基金會(Heart and Stroke Foundation of Ontario)、加拿大餐廳協會(Restaurants Canada)、電子煙店東主、加拿大防癌協會(Canadian Cancer Society)等代表。
在35名發言人中﹐只有一人說﹐需要豁免﹐那人是醫用大麻倡權者默納格(Matt Mernagh)。沒有其他發言人﹐要回答有關大麻煙的問題。
省府公布電子煙法案一段時間﹐徵求意見。只有一個回覆與醫用大麻有關聯﹐那是加拿大人公平獲取藥用大麻(Canadians for Fair Access to Medical Marijuana) 組織。
省衛生廳在聲明中說﹐除了這兩人發表意見﹐衛生廳也有法律檢討﹐並與政府其他部門討論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