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師廣益:從文化工業到創意工業
【明報專訊】傳播學中有兩種主要取向,其一是源於美國的功能主義:這派別旨在透過科學化的量化分析,探索媒介在社會運作上的功能、角色和影響;另一派別是起源自西歐的批判學派:這派別視大眾傳播為製造及散播意識形態的工具,而傳播學研究員的責任,就是揭示傳播媒介如何被既得利益者操控,以控制大眾思想。下文將透過傳播學中的批判取向,先瞭解「文化工業」的起源,然後進一步探討「文化工業」走到「創意工業」的過程。
「文化工業」 概念的起源
在1940年代,屬於批判派系的德國學者阿多諾(Theodor Ador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提出了「文化工業」理論。他們針對當時的娛樂工業,例如電影、雜誌和廣播,指出這些媒介如何透過機械式複製和分銷,生產標準單一的大眾文化產品,以削弱人們的批判思考能力。他們的理論建基於馬克思主義。馬克思認為每個時代的主流文化,都受當時的主要經濟群支配,為他們服務,因為生產文化的人就是掌控當時經濟資源的階級。
而流水作業式的生產方式,的確釀成現今主流文化千篇一律的局面。香港歌手及填詞人陳浩峰,曾將千禧年後、數十首廣東歌串連而成《香港輓歌》一曲,揭示流行廣東歌的單一乏味。
首個創意工業國家
英國是第一個以文化、知識及創意推動經濟的國家。早在1997年,英國政府成立「創意工業專責小組」,並枚舉了13項工業:廣告、建築、藝術和古董、手工藝、設計、時裝設計、電影及錄影帶、互動娛樂軟件、音樂、表演藝術、出版、電腦服務及軟件,以及電視、電台。根據該小組的定義,這些創意工業都是「源自個人創意、技能和才幹的活動,在知識產權的保障下,讓這些活動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
為了避免部分學派對「文化工業」這字眼的負面意思,以及大家對「文化」含義的爭拗,英國政府決定以「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而非「文化工業」來命名這些行業。英國提出創意產業及相關政策後,世界各地包括香港、韓國、台灣、澳洲、新加坡等經濟發展比較成熟的地方,亦開始開發創意文化經濟,而它們對這些產業的稱謂及含意,則因其社會文化背景及經濟結構等而出現輕微差異。例如,香港及台灣均使用「文化及創意產業」而非「創意工業」。不過,整體來說,各地文化創意產業均包括:文化及表演藝術;電視、電影、廣播及電腦服務、互動娛樂軟件等範疇。
「文化工業」的轉變時刻
1990年代以前,雖然不少研究理論已不再認為經濟資源可完全支配文化,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文化依然處於社會附屬的位置。直至1990年代,這情況才出現逆轉:文化與經濟融合在一起,甚至被認為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導致文化工業的轉變原因之一,是西方發達國家在全球化趨勢下,把製造業及工業等二次產業的生產基地,轉至生產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在傳統產業出現空檔下,需要其他產業填補以維繫就業機會及經濟增長,而以創意、文化歷史為主的文化工業,遂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支柱。
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周佩霞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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