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4名職員涉於今年1月欺凌兩名智障男院友,把膠紙貼在一院友的乳頭並用手機拍照,又用膠紙貼另一院友的手腳,4名職員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質疑拍照無不誠實意圖,控方反駁被告以相取笑院友外貌,有違其利益。 首被告陳瑪莉(28歲)和第三被告譚綽愉(24歲)早前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次被告司徒文郁(25歲)和第四被告吳健豪(28歲)則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4人昨均選擇不自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作結案陳辭。 控方:嘲院友外貌行徑荒謬 辯方特別指出,次被告和第四被告當時僅拍攝院友照片,質疑此舉為何屬不誠實意圖。控方解釋,兩被告作為院舍職員,有責任保障院友的福祉,卻貪玩拍下院友的樣子並將之發佈,做法明顯不是保護院友利益,而是藉此機會取笑其外貌,直言此舉荒謬,因而構成不誠實。 辯方陳辭時稱,第三被告只是在將院友的名字寫在貼於欄杆的膠紙上,並沒有貼膠紙在院友身上,質疑寫名是否已等同襲擊。控方反駁指該院友對膠紙較敏感,使用膠紙會激起其情緒,強調第三被告的舉動造成院友情感受傷。 職員:首被告當時面露笑容 怡欣山莊職員李嘉進作供時稱,當日發現一院友乳頭被貼交叉,另一院友的H內側和腳指頭被貼紅色牛皮膠紙。李稱當時對院友被膠紙貼乳頭感驚訝,他即觀察其他人的反應,發現次被告和第四被告正在交談,對事件沒特別反應,而首被告則面露笑容,其後膠紙被撕走,而李於離開房間時移除貼於H邊的膠紙。惟李在盤問時承認,過往亦曾用膠紙分散院友注意力,並不是特別或古怪的做法。 【案件編號:STCC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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