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滿市禁鬥牛犬違法 愛護動物會決打官司
【明報專訊】滿地可市愛護動物協會(SPCA)決定入稟魁北克省高等法院﹐要求它檢討市府剛通過的動物管制附例﹐宣布有關「鬥牛犬類型狗」的部分違法。愛護動物協會說﹐它周四到滿地可法庭﹐提出申請。
新附例周二在滿地可市議會通過﹐在10月3日生效。在市府附例下﹐居民不得新領養鬥牛犬﹐以及鬥牛犬類型的狗。
滿地可市愛護動物協會說﹐應宣布新附例的「鬥牛犬類型狗」條款違法﹐理由如下﹕
•它有歧視成分﹐附例要求鬥牛犬類型狗的主人與監護人承擔更大責任﹐違者受罰。愛護動物協會說﹐鬥牛犬不危險﹔
•附例對鬥牛犬類型狗的定義「模糊、不準確」﹐人們「難以辨別哪種狗屬於這類狗」﹔
•它違背《魁北克民法典》(Civil code of Quebec)第898.1條款﹐此條款賦予動物有意識物種的地位﹔它還抵觸《動物福利與安全法》(Animal Welfare and Safety Act)﹔
•它不合理﹐附例將所有鬥牛犬類型狗列為危險。愛護動物協會說﹐沒有證據證明﹐這種狗與生俱來危害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