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原被指於前年6月把學校小一入學叩門面試試題及評分準則發送予友人等,以協助對方的子女為叩門試作準備。3名協和女教師及其友人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成立。控方不服提出覆核,昨被原審裁判官駁回,維持原判。 官稱試題非取錄唯一因素 裁判官香淑嫻下令3名女教師鄭嘉儀(38歲)、曾詠珊(35歲)及黃佩雯(41歲)均獲訟費,至於女友人余玲菊(37歲)則未有訟費申請。香官指出,涉案面試試題並非學生會否獲取錄的唯一因素,即使成績好,也可能因行為舉止不好等原因不獲取錄,而控方也未能證明各被告的行為牽涉不誠實。 控罪原指4人於前年6月13日,為使他人獲益不誠實使用智能電話,即在簡介會上拍下叩門試題。 【案件編號:KCCC29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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