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支持電視台續牌申請 議員楊凱特涉違利益衝突
(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聯邦操守專員說﹐自由黨國會議員楊凱特(Kate Young)違反利益衝突法規﹐作為國會秘書﹐她不應致函全國電訊管理機構﹐支持一個電視台的續牌申請。
操守專員道森(Mary Dawson)周四裁定﹐安省國會議員、運輸部長蓋諾(Marc Garneau)的國會秘書楊凱特﹐違反《利益衝突法》(Conflict of Interest Act)﹐她代表其倫敦選區的CTV電視台﹐寫信給全國廣播管理單位。
道森下令﹐楊凱特(Kate Young)必須預先征得專員辦公室批准﹐否則應避免作出此類訴求。
楊凱特已有道歉﹐稱不該寄出日期為8月3日的信函﹐敦促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續發貝爾傳媒(Bell Media)的牌照給安省倫敦的CTV電視台。她在那裡擔任新聞主播多年。 聯邦廣電管理委員會仍未決定﹐是否給予續牌。
加新社揭露楊凱特信函事宜後﹐她在周三發表一份聲明說﹐她寫信給廣電管理會員會﹐是在代表她的社區發聲﹐「並未考慮本人作為國會秘書的角色會有所影響﹐對我的任何不恰當行為表示誠摯道歉」。
楊凱特是新丁國會議員﹐去年10月首次當選﹐之前長期擔任媒體及公關職務。
道森在2013年10月發佈的指引說﹐內閣部長與國會秘書「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代表任何選區之任何選民﹐干預行政裁定機構﹐比如加拿大廣電管理委員會的決策程序。
《利益衝突法》第9章﹐禁止公職人員例如部長與國會秘書﹐利用自己的職權試圖干預決策﹐從而不當增進他人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