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敏倡消防安全責任刑事化
【明報專訊】發展局上周透露,近兩三年屋宇署巡查了99幢工廈,發出不同要求,如停止某些用途或糾正茤訇↙G,並檢控29宗個案;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消防處前處長林振敏稱,現時即使有關迷你倉業主糾正其處所被「釘契」的項目,亦不能大幅降低消防風險,最重要是迷你倉內部佈局問題,直接左右火警時顧客的逃生路線,政府卻無法規管,「我鶹鴗蔚Ъ\50個櫃,你現時都控制唔到」,建議政府引入發牌制度,長遠更應仿效英國,將維持消防安全的責任刑事化。
倉內佈局逃生關鍵 政府無規管
本報向林振敏展示坊間4個不同公司經營的迷你倉平面圖,林指全部間隔均不理想,如一個迷你倉有多個「倔頭巷」,如遇火警,倔頭巷的唯一出口一旦被封,被困者將無法逃生;太多迷你倉亦會增加逃生距離;部分迷你倉亦只有一個出入口,沒有後樓梯。
林振敏說,若政府引入發牌制度,發牌時可加入多項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如無法達到要求,便不予發牌。但長遠來說,林倡議參考英國,英國在2005年已通過The Regulatory Reform (Fire Safety)Order 2005,規定任何業務的營運者,如僱用超過5個僱員,須對其處所的消防安全負上責任,包括須定期聘請認可人士做消防風險評估,違者可被刑事檢控。
迷你倉商會同意發牌監管
亞洲迷你倉商會執行董事Luigi La Tona表示,該會樂意配合政府改善迷你倉安全,但希望政府在推出任何新政策或修改法例前,能充分諮詢業界,理解業界情G。他又指同意以發牌制度監管迷你倉業界,但如將改善消防設施的責任刑事化,則認為較嚴苛。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