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收賄150萬元 東亞前高層脫罪
【明報專訊】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被指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的150萬元利益,包括獲譚支付26萬元裝修費、以折扣價購入保時捷跑車及獲贈逾5萬元的名牌手表等,作為處理譚公司13億元信貸申請的報酬。劉、譚二人經審訊後,昨於區院分別被裁定7項收賄及7項行賄罪不成立,但譚伯榮的侄兒譚曉杰因竄改發票掩飾裝修費帳目,裁定串謀揑改帳目罪成。
譚伯榮侄揑改帳目罪成
法官指基於劉有為(42歲)、譚伯榮(67歲)二人的品格及他們之間的深交,認為二人沒有受賄和行賄的企圖。此外,譚伯榮的侄兒譚曉杰(34歲)及裝修公司負責人陳成業(42歲),被指竄改發票掩飾裝修費帳目,陳被裁定串謀揑改帳目罪不成立,但譚曉杰則被裁定串謀揑改帳目罪成,獲准保釋至7月14日判刑,其間法官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指出,劉有為不應接受譚伯榮的利益,又指他沒有向上司申報,無疑違反東亞銀行的員工守則。惟法官認為,劉與譚不止有業務的關係,事實上他們關係親密,證人形容劉是譚最信任的人,二人情同父子。
法官續指出,譚是擁有數十億身家的成功商人,做生意實事求是,根本不需要依賴東亞,劉亦不似獲東亞中人特別襄助。譚曾把數百萬元的按揭交予另一銀行處理,更試過把過億元的按揭融資抽調出東亞予另一銀行,顯示譚「縱使對劉愛護有加,常予送贈,只是出於對子侄般的濃情厚愛和慷慨」,從未想過以利益酬謝劉為他辦理在東亞的信貸事宜,故裁定劉、譚二人沒有貪污的意圖。
根據控方案情,劉於2011年獲升為東亞高級副總裁,譚是他的客戶。2009至13年間,劉向東亞提供13份與譚有關的信貸建議書,東亞最終向譚批出15筆總額13億元貸款。另一方面,譚於2011年給劉逾萬元嬰兒禮品,又將公司名下價值135萬元的保時捷跑車以80萬元轉讓予劉,兩年後又送劉價值5.7萬元的手表。同年劉的干德道住所裝修,譚為劉支付26萬元裝修費,又准他免費住在赤柱富豪海灣近3個月。
【案件編號:DCCC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