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醉駕判100小時服務令停牌兩年 事業受影響零工作
【明報專訊】無綫藝員羅鈞滿,於今年3月駕駛私家車至太子道東時被警察截停,接受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含量超標3倍,涉嫌醉駕,昨早他到觀塘裁判法院接受裁決。身穿西裝、gel頭及帶手提包的他,由經理人陪同現身法庭,結果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需停牌兩年及接受駕駛改進課程。羅鈞滿在庭上一臉肅穆表示:「我覺得好後悔。」他並向法官承諾不會再做同樣事情。
曾作最壞打算坐監
羅鈞滿獲判社會服務令替代監禁,他步出法院後停下接受傳媒訪問,坦言鬆了一口氣:「我很尊重法院判決,可以做無償工作去回饋社會,也給自己時間反省。其實判案前,睇到刑罰可能判監,我有做好最壞打算。因為知道自己今次做錯了,應該一人做事一人當,要勇敢去面對做錯事的後果。」
自知對不起家人
他透露判案前夕睡不好:「昨晚(26號)原本想早睡,準備好狀態去法院,但發夢都是面對這件案,清晨5時已睡了,正好讓我好好沉思。」他指在事件中得到教訓,加速自己成長,很感激公司同事連日送支持和鼓勵,也自知對不起家人。他說:「知道家人都失眠,親友很擔心、失望,我不想再令他們傷心,以後做所有事會想清楚,經過很多事,明白家人最重要,這晚都會同家人食飯。」
事發後不敢再駕車
談到被罰停牌兩年,羅鈞滿稱發生醉駕後已不敢再駕車,有信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能準時返工,將來會否再駕車有待刑滿再算,但肯定自己往後會選擇性應酬。他稱:「如非必要都不會飲(酒),飲完酒都一定不會再走上架車度,會行離架車幾步,想保持狀態,平時做多些運動如打籃球和踢波。」
承認做錯向公司求情
他直認事業亦受到影響,目前零工作,原本有份參演的劇集工作也抽起了。至於無綫方面會否作進一步處分或終止合約關係,羅鈞滿求情:「公司會留意判決再作安排,我都會盡快向公司講回情况。我知道做錯了,要承擔後果,希望可以減到最低影響。我入行7年,一直守時、用心工作、無推通告。」羅鈞滿最後由經理人開車接載離開。
樂易玲:了解後才作安排
TVB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表示會約見羅鈞滿,待對方先見感化官,視乎社會服務令的執行情况,詳細了解後才作其他安排。
記者:鍾一虹
攝影:黃梓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