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車命案 裁一級謀殺罪成 法官斥兩被告「冷酷可鄙」
(咸美頓17日加新社電)安省咸美頓男子博斯馬(Tim Bosma)售車遇害案﹐陪審團經過5天審議﹐在周五作出裁決﹐認定兩名被告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古德曼(Justice Andrew Goodman)宣讀裁決﹐受害人博斯馬的親友舒一口氣。30歲的多倫多男子米勒德(Dellen Millard)、28歲的渥克維爾市男子斯米(Mark Smich)﹐此前都不承認一級謀殺控罪。博斯馬在2013年5月6日失蹤﹐他帶兩名陌生人出外試車﹐一去不返。
法官判案後﹐博斯馬的遺孀沙萊尼(Sharlene Bosma)和家人在法庭外面對媒體。沙萊尼說﹕「超過3年來﹐我們等着為博斯馬伸張正義。3年來﹐我們進出這個法庭﹐與這個社會最大敗類同在一個空間。我們不得不忍受﹐與這兩個男子同處一室﹐他們走上我家車道﹐奪去博斯馬的生命。」
她說﹐兩人判罪﹐他們得到慰藉﹐但他摯愛的丈夫、孩子的父親不能起死回生﹐他的生命太早了斷﹐他死得冤枉。陪審團審議5天﹐在周五下午作出裁決。兩人一級罪名成立﹐自動判處終身監禁刑期﹐25年不得假釋。那等於說﹐扣除米勒德和斯米已關押的時間﹐兩人在2038年前不得申請假釋。兩人不得擁有武器、不得與博斯馬家人聯繫﹐他們也要提交DNA樣本﹐給全國數據庫。法庭給兩被告機會講話﹐他們都不說話。斯米律師說﹐他的當事人會上訴。
古德曼在判案時說﹐兩人的「可鄙、冷酷行為」﹐導致一名「無辜、正派、勤奮工作和受愛戴的男子」死亡。他說﹐博斯馬的遭遇「難以理解、不可想像」﹐「對於博斯馬家人﹐你們失去摯親﹐我感到遺憾」。
博斯馬案的檢察官說﹐兩名被告策劃一年之久﹐要偷竊一部貨車、殺死車主和焚燒屍體。
法庭在2月1日開始聽取證詞﹐這兩個前朋友互相指對方是出手殺人﹐陪審團聽取超過90名證人的證供。
米勒德和斯米兩人也涉及女子巴布科克(Laura Babcock)的死亡事件﹐被控一級謀殺。23歲的多倫多女子巴布科克在2012年夏季失蹤﹐屍體仍未尋獲。巴布科克曾與米勒德交往﹐有一段戀情﹐案件預計明年初開庭審訊。
米勒德也面對另一項一級死亡控罪﹐案件涉及他父親韋恩米勒德(Wayne Millard) ﹐審訊日期未定。韋恩米勒德在2012年11月死亡﹐當局初步認為那是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