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命案結案陳詞 律師指兇槍走火殺人
(安省咸美頓31日加新社電)咸美頓男子博斯馬(Tim Bosma)售車遇害案﹐其中一名被告的律師周二說﹐他的當事人非常聰明﹐不會犯這種愚蠢的罪案。
被告米勒德(Dellen Millard)的律師皮利(Ravin Pillay)在結案陳詞中說﹐檢控官指其當事人籌劃15個月﹐殺害一名男子並焚屍﹐但其當事人的行為說明﹐這些理據站不住腳。
法庭早先聽聞證據﹐2013年5月6日﹐博斯馬帶領兩名陌生人試車後失蹤﹐當晚米勒德的寵物狗Pedo﹐與其主人在一起。
皮利發問﹕「為何某人從事精心策劃的謀殺﹐還帶上一條狗﹖這沒有道理。」博斯馬的遺骸數日後被發現﹐已被燒得難以辨認。
皮利辯稱﹐若米勒德預謀殺人﹐他怎可能如此漫不經心﹐讓博斯馬的妻子以及這對夫婦的租客看到他的面孔﹖「這沒有道理。」
他在整日﹐一再重複這一論點。
被告米勒德選擇在庭審中不作證﹐全由其代表律師陳述他這個版本的事件經過。
皮利說﹐3人同在貨車內時﹐是另一被告斯米(Mark Smich)拔出手槍。「槍無意走火﹐沒人計劃因為貨車殺人。」他說﹐斯米急需錢﹐他答應米勒德幫他偷車﹐以獲得回報。
30歲的多倫多男子米勒德、28歲的渥克維爾居民斯米﹐都被控一級謀殺罪名。兩人都不認罪。
檢察官指控﹐兩人精心策劃殺人案﹐開槍殺害博斯馬﹐並在一部動物焚化爐中焚屍。
但皮利指出﹐「斯米拿出武器﹐想把偷竊變成搶劫﹐結果出錯。」
他說﹐米勒德僅是事後同謀﹐他幫助清理殺人現場﹐因為他相信﹐他會因他沒有做的事遭到譴責。
斯米此前作證時﹐指米勒德開槍殺死博斯馬﹐他只是開車跟在後面﹐事發時不在貨車內。
皮利在陳詞末尾說﹐斯米犯錯﹐他試車時帶槍。「可怕的錯誤﹐是他犯下﹐也僅是他。
「沒有動機。沒有計劃。沒有蓄意。沒有殺人意圖。沒有隱瞞身分意圖。米勒德沒有犯下這樁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