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拆屋重建 七旬寮屋戶控佔官地
【明報專訊】在西貢壁屋新村居住逾40年的七旬女寮屋戶,稱於2014年獲西貢地政處批准為寮屋做修葺工程,惟地政總署後來指有關工程屬重建而非修葺,要求她將寮屋還原,其後更取消其寮屋資格,女寮屋戶遂申請司法覆核。她同時被票控「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早前已否認控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指本案毋須等候司法覆核的結果,裁判官遂將審訊定於今年8月15日。
居住40年 稱工程是修葺
控方庭上透露,政府於1978年批准被告范華彩(78歲)的寮屋佔用涉案地段,條例列明不得將寮屋拆卸或重建,但范將原有寮屋拆除,並興建新屋及護土牆。辯方則指出,涉案的工程是修葺並非重建。裁判官安排兩天審訊時間,其間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辯方則會傳召2名證人。
辯方於庭外透露,早前有人嘗試拆卸寮屋,范當時報警及找議員協助。現時寮屋被圍封,范未能回家,部分私人物品更已被破壞。
【案件編號:KTS34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