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指已削平 取消代噴漿 規劃署﹕泥頭山「只能長期存在」
【明報專訊】屋宇署原定今日委託工程承辦商為天水圍泥頭山噴漿,但該署昨派員巡視,發現需要噴漿的地方只有1%未做工程,料最快今日內完工,故署方毋須派員代辦。另外,立法會昨討論泥頭山事件,議員普遍認為目前法例存在不足之處,建議修例堵塞漏洞,發展局長陳茂波表示「願意研究」;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當局正研究強制所有泥頭車加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以便追蹤及監察建築廢物的流向。
黃錦星﹕研強制泥頭車裝GPS
屋宇署發言人稱,該署於3月8日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但根據屋宇署聯同土木工程拓展署於4月19日視察,現場仍有相當部分的坡面斜度大於15度,故屋宇署於上周四(21日)發出通知,指因執行修葺令進度不如理想,故會於4月26日(今日)代有關土地擁有人向現場所有斜度大於15度的坡面展開噴漿工程。
陳茂波﹕願研修例堵漏洞
屋宇署聯同土木工程拓展署昨早再作實地視察,發現大部分泥頭斜度已降至少於15度,承辦商亦繼續餘下工程,料有關工程可望於今日內完成,故認為今日毋須派員代做噴漿。
對於居民表明反對噴漿,希望搬走泥頭,發展局長陳茂波昨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時表示,由於填土所涉及地段屬舊契農地,除了建屋外,並無其他契約上的限制,地政總署無法根據地契條文採取執法行動。至於泥頭山是否會繼續存在,規劃署長凌嘉勤稱,在現行法例下「無權力要求(土地擁有人)搬走,只能長期存在」。
官員認無權要求搬走泥山
另外,凌嘉勤又首次披露,規劃署的航空圖片顯示,1991年的泥頭山原是漁塘,但政府於1993年為該區頒布發展審批地區圖時,該處已變成露天泥沙儲存倉庫,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現有用途」並無違法,規劃署亦無執管權力。
元朗區議員李月民及約30名嘉湖山莊居民,昨午趁立法會開會討論泥頭山,到政府總部外示威,促請當局清走泥頭山,以及檢控土地業主。李月民稱,該區居民反對噴漿,指此舉會令泥頭山外表有如「石屎山墳」。他又批評部門過去十多年互相卸責,無部門提出檢控,令泥頭山佔地範圍愈來愈大,而業主早前已將山頭削矮,變相令泥頭山範圍更大,而工程引發不少沙塵及噪音,擔心部門束手無策,泥頭山會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