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老翁去年8月與兒子在落馬洲辦公室內爭執,其間兒子態度欠佳,老翁一怒之下用剪刀插兒子頸部及面部5次,令兒子留有疤痕。老翁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年。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張k(75歲)沒有案底,性情良好,受家人及村民愛戴,曾擔任鄉公所司庫一職。法官稱,相信被告難以與事主修補關係,但認為經村長調解後,應可解決財政問題。 法官續稱,事主沒有按承諾支付生活費及為被告繳交電話費,又隱瞞領取13萬元恩恤金。案發時事主的態度具對抗性,惹怒了被告,被告隨手拿起剪刀傷人,並沒有預謀。被告一看到事主流血便停手,要求報警,並向警察坦白承認施襲。法官指事主傷勢不算嚴重,有一隻手指會永久性虛弱無力,相信不會影響他作為生意經理的工作,遂以兩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年屆七旬才第一次坐牢,扣減刑期至12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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