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葵涌男子放火企圖自殺,險釀夫婦同亡悲劇。一名患情緒病剛出院的家品店少東,前晚突然在店內放火企圖自殺,與妻子被困閣樓,妻子大驚爬窗逃出,緊抓窗框「吊吊揈」,後由街坊合力協助救下;但丈夫則被困火場,需由消防員趕至救出,夫婦受傷送院治理。警方列作縱火案處理,拘捕涉案少東。 被捕少東姓莊,36歲,涉嫌縱火罪名,他與32歲姓葉妻子因吸入濃煙不適,清醒送院,經治理未有大礙。 據悉,少東因體重逾200磅,綽號「肥仔」,患有情緒病,有吸煙習慣,與妻子結婚3至4年,為葵涌光輝圍27A地下一間家品店的少東;家品店原由他的父親經營,近年父親因年邁將店舖交兒子及媳婦打理,家品店「前舖後居」,夫婦住在閣樓。 患情緒病剛出院 早前少東因情緒病需住院治療,前日始出院返家,詎料即晚發生放火燒舖案。 街坊長梯助女東主解困 消息稱,前晚10時許,當時疑少東情緒失控,在店內放火燒物品企圖自殺,與妻子同被困閣樓。眼看濃煙及火勢愈來愈大,妻子打開閣樓窗戶爬出逃生,並緊抓窗框懸空「吊吊揈」,附近街坊見狀報警,並找來長梯合力協助女東主安全落地面,但疑少東因肥胖無法穿過窗戶被困,需由消防趕至拉閘射水撲火,救出被困少東,經調查火警有可疑,警方以涉嫌縱火拘捕少東,夫婦因受輕傷需送院治理。 精神科醫生曾繁光表示,判斷病人可否出院需要考慮精神狀G、社區照顧及會否有傷害他人的傾向等,不能劃一而論;他指「最安全是不准患者離開醫院」,但假若醫生評估病人情G合適、自我照顧良好,無理由將其長留醫院,以免失去社區能力。他建議醫院應該就事件檢討是否涉及「睇漏」及判斷錯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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