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罰訓誡 檢控官嫌太輕 求判降級一年令損失1.5萬元
G20峰會指揮官下令圍捕示威者
【明報專訊】6年前在多倫多市舉行G20峰會期間﹐下令圍捕大群示威者的警司芬頓 (David〈Mark〉Fenton)﹐昨被控方要求降級一年。檢控官Brian Gover預計降級會為芬頓帶來約1萬至1.5萬元的損失﹐又指降級的判決能令同業引以為鑑。
芬頓去年8月被判兩項非法逮捕與一項失信行為罪名成立。三項罪名均指向他在2010年6月G20峰會對付示威者的處理手法。當時他下令防暴警察將數百名群眾圍困在市中心十字路口並進行大規模逮捕行動。
退休法官咸美頓(John Hamilton)指﹐芬頓當時並無理據採取極端措施﹐又指群眾有示威權利。
檢控官指﹐芬頓雖已在被定罪後透過律師道歉﹐但由於他的過失嚴重﹐若只稍作訓誡未免太輕。
2010年多倫多G20峰會周末﹐市中心有不少商戶被示威者破壞﹐門窗損毀﹐更有兩輛警察巡邏車被人縱火焚燒﹐寫下加拿大史上最大規模逮捕行動。警方逮捕大約1,100人﹐絕大多數人是和平示威者或旁觀者﹐其中多人被關進臨時拘留中心。而當中有600人﹐是由芬頓下令拘捕。
芬頓服務多倫多警隊27年﹐他是唯一因為峰會行動而受懲紀的高層指揮官。本月初﹐安省最高法院批准2宗指控G20警察行動的案件﹐可作集體訴訟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