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希望可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爭取修改法例,「重槌出擊」阻嚇人蛇集團運載非法入境者到港,從源頭減少他們來港申請免遣返聲請的機會,建議於明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 入獄14年 罰款500萬元 馮伯豪接受無邦q視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表示,現時若有人安排人蛇到港,可以「協助教唆非法入境者停留香港」檢控,但罰則最高只有罰款2萬元及入獄3年。馮伯豪表示,本港於1979年時因應有大量內地、澳門及越南非法入境者,訂立有關「未獲授權進境者」的法例,若有人如船家安排以上三地人士非法來港,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元,即使只參與協助讓其停留本港,亦有可能被判最高入獄10年及罰款50萬元,阻嚇力相對高,「判罰重了,他們會考慮運人蛇是否值得」。 現時非法入境來港再申請聲請爭取停留在港的人,主要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及尼泊爾等9個國家,故望修例將之納入法例,「若有其他國家的非法入境者多了,我們可隨時修改法例」。 對禁閉營建議態度開放 被問到會否設立禁閉營羈留聲請者,馮強調對任何建議持開放態度,但法例要求羈留要有「合理期限」,政府要小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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