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設禁閉營需處理法律問題
【明報專訊】保安局下年度計劃增聘人手處理免遣反聲請個案及全面檢討聲請機制,有議員昨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出設立禁閉營的建議,保安局長黎棟國回應稱,設立禁閉營需處理法律及人手問題,又指即使要求中央退出《禁止酷刑公約》,不代表本港免除處理聲請的其他法律責任。
稱打擊偷渡見效 拘2900人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提出設立禁閉營收容提出免遣返聲請者。黎棟國回應稱,設立禁閉營要處理法律及人手問題,需要經立法會通過,未來會研究做法,並與立法會各黨派溝通。他又說,近日中港兩地打擊非法入境者的聯合行動已初見成效,成功打擊3個主要集團,拘捕逾2900人,最近經水路非法入境而被截獲的人數已減少,入境處亦將透過增加人手等措施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個案。
指退公約不表免法律責任
至於會否退出禁止酷刑公約,黎棟國回應,本港除了承擔禁止酷刑公約的責任,還要遵守本地人權法例、過往法庭判例及《入境條例》,故即使港府向中央要求退出《公約》,也不代表政府免除其他受本地法例和法庭案例規範的責任。
入境處長曾國屨h稱,現時如非華裔非法入境者被捕,會被羈留於「青山羈留中心」(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如其提出聲請,處方會考慮發出「行街紙」。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認為,現時已有措施羈留非法入境者,保安局亦應教育公眾,讓公眾了解退出《公約》不可免除本港處理聲請個案的法律責任。
警外訪開支高 黎:合理
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質疑,警務處外訪開支是各紀律部隊之冠,開支過高,黎棟國回應,警隊人手最多,工作範圍廣,開支較多是合理。警務處長盧偉聰回應,所有外訪開支由高級人員審批,如他的外訪開支會交由保安局常任秘書長審批,而開支不包括警員到外地訓練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