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會鼓勵做選民 交表送100元禮券 大律師:不犯法 倘資料外泄或違私隱例
【明報專訊】立法會選舉選民登記5月2日截止,「香港坪地同鄉會有限公司」上月底向會員發信,稱為更新會員名冊和鼓勵會員登記做選民,只要填妥選民登記表並寄回指定地址,經審核資料齊全後,「每張選民登記表均可獲贈超級市場$100禮券一張」,同鄉會將代交表格至選舉事務處。有大律師表示,以超市禮券鼓勵市民做選民登記並非犯法,但若同鄉會令資料外泄或把有關資料作其他用途,或會違反私隱條例。
回郵寄同鄉會長任董事藥房
讀者陳先生(化名)向本報稱,其非選民的父親上月底首次收到同鄉會鼓勵登記做選民的信件,他認為利誘做法不太恰當,亦擔心同鄉會趁機收集個人資料。有關信件指選民表格需回郵至一個指定地址,同鄉會辦公室地址位於粉嶺,回郵地址是位於大埔富亨h商場地下的「莊生中西藥房」。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坪地同鄉會會長蕭昌明是上述藥房的董事。翻查資料,坪地同鄉會屬深圳社團總會的團體成員,過去曾參與反佔中等活動,現有約1000名會員。
社區召集人:無收信 應無問題
本報曾多次致電同鄉會辦公室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亦曾致電藥房聯絡蕭昌明,員工指蕭不在店內,本報記者留下聯絡電話,截稿前也未獲回覆。
本報根據信上的聯絡資料,向5名同鄉會社區召集人查詢,獲3人回覆,其中兩人說不知道有關事情。當中六聯社區召集人蕭女士回應說,「我都未收過信」,指自己不是理事,故沒開會討論這事,但說「應該無問題,只是鼓勵人去投票」、「同鄉會根本都無資格叫齯H選邊個」。被問到知否同鄉會準備了多少禮券,她回應說:「我不知道。我是聽講過,填了有100元,不是現錢,是超級市場禮券。」至於如何保障資料不外泄,蕭女士說:「我都不知,我都未收到表,未收到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用禮券鼓勵市民做選民登記並非違法、不涉賄選,但予人不好印象。他說如同鄉會原封不動、不拆開選民登記的回郵信件,收集後交給選舉事務處並無問題,但擔心若選民資料外泄,同鄉會或會違反私隱條例,呼籲同鄉會要有措施防止資料外泄。
工聯會:利誘做法「唔好睇」
工聯會和民主黨都表示,利誘登記做選民的做法「唔好睇」和不可取,強調在推動選民登記時,會讓市民自行選擇是否透過黨去轉交表格。工聯會鄧家彪說,未經市民同意下,不會將選民登記資料留作日後聯絡之用。民主黨林卓廷稱該黨不會將資料用作選民登記外的用途。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現時無法例明文禁止以超市禮券換取市民登記作選民,但做法不恰當。他認為有關組織將表格集中處理,令人懷疑當中是否涉及其他目的,如會否透過記錄市民私人資料,在選舉期間動員或「催票」,違反私隱條例。馬嶽認為應追查有關組織在收集表格後如何處理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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