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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家庭主婦被指年初二在旺角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提訊,等候有關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其間除非要轉乘交通工具,否則不得踏足旺角。
被告楊建芳(40歲),被指於今年2月9日凌晨約1時45分,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辯方昨在庭上投訴,被告在被捕時遭警方粗暴對待,手部因遭手銬拉扯受傷。
【案件編號:KCCC11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