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偷會父親 離婚婦摑子25巴判社服
【明報專訊】離婚婦人不滿8歲兒子為掩飾與父親及兄長看電影而沒去教會,謊稱去了圖書館做功課,婦人一怒之下掌摑兒子25次。婦人早前承認虐兒,昨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代表律師稱,被告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補償過錯,承諾以後好好照顧兒子。被告求情稱自己的行為傷害孩子,同時傷害自己,為此深感懊悔,以後做事會三思。
裁判官稱被告應該明白父母離異,最無辜的是孩子,會造成一生不能彌補的創傷。裁判官又說,多數罪犯都是父母離異或缺乏父母照顧, 被告當前任務是有效管教孩子,令孩子不會再一次受創。裁判官認為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良好,相信被告過去是一個有愛心及正常的人,判她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前年離婚後獲兒子撫養權,前夫則獲合理探視權。去年12月20日(周日)外傭在天水圍一單位中聽到嘈吵聲,被告質問兒子早上有否去教會,兒子謊稱去了圖書館做功課,被告其後發現兒子是與父親及哥哥看電影,隨即扭兒子耳朵、掌摑他25次,並以衣架打他大腿。
【案件編號:TMCC7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