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傳媒發現於2013年,與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的胞妹陳婉玉進行罕見的換樓交易,有議員質疑馮太在交易時或已知悉陳婉玉身分,並在交易中受惠。馮太昨發表聲明稱報道指控失實,她回覆本報查詢時出示當年的代理委託協議,指早於2012年12月已將單位交託代理放售,經代理物色近1年後才覓得陳婉玉名下公司達成換樓協議。她稱所購入的跑馬地單位只作自住,強調交易時無查問對方公司股東背景。
批解釋難信服 林卓廷促廉署查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稱,會去信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徹查,認為馮太不知交易另一方身分的說法難以令人順服,身為政府高官應有警覺性及責任,確保交易無利益衝突,馮太只需從「公司註冊處」查核志俊的周年申報表,即可得悉陳婉玉的股東身分。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馮太在2013年11月,以西半山豪宅雍景臺一個1,117平方呎單位再加650萬元,換取由陳婉玉名下的志俊有限公司持有、跑馬地成和坊兩個合共2,359平方呎的相連單位,至2014年4月簽訂合約。
媒體《香港01》昨報道,650萬差價較稅務局評定的780萬差價低,另外馮太丈夫馮永業在政府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曾處理上環信德直升機場擴建,而志俊單一股東陳婉玉,同時為直升機機場營運商「港聯直升機」(空中快線前身)的股東,政府當年向「港聯直升機」批出專營權,令交易惹來利益衝突質疑。
否認早知對家身分
馮程淑儀昨午發聲明回應,指報道基於臆測和懷疑而對她作出不公及失實指控,深表遺憾,她指時任康文署長,進行交易時已如實向直屬的民政事務局申報,議價過程是由地產代理磋商,自己從未接觸交易的另一方,而接獲傳媒查詢前不知對方公司股東身分。
馮程淑儀接受查詢時出示有關物業的代理委託協議,文件顯示她將雍景臺單位委託中原地產代理放售,委託期由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代理有可能成為雙方代理,向買賣雙方收取佣金。她稱過去曾居跑馬地,當年想搬回該區,便委託相熟代理物色單位,後來物色到跑馬地逾60年樓齡的成和坊相連單位。她稱,由於舊樓難做按揭,故經紀建議用雍景臺單位加現金補價形式換入跑馬地物業。
指連租約樓換「爛樓」
對於被指低於市價換樓,馮程淑儀強調代理為她爭取最低價成交十分正常,另雍景臺連租約出售,她換取的跑馬地單位則是60年樓齡的「爛樓」,裝修後才能入住。她重申雙方上各自的律師樓簽名,未曾正式會面,而換樓前已諮詢律師,確保換樓是合法。馮太又說,稅局對物業的估價只用作評稅,與銀行估價及成交價不同不足為奇,她已按稅局估價全數繳付雙倍印花稅。協助雙方達成交易的地產經紀向本報稱,馮太是其「熟客」,她基於私隱而未向雙方透露對方身分,強調做法合法,「行內亦有人做過」。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回應指不方便評論事件,「我相信她(馮程淑儀)能夠處理到」。稅務局回覆稱,會按經評估物業交易後的差價徵收應繳的印花稅,但不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