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男子蕭嘉智涉嫌在2014年4月14日於溫東住所弒母案續審,控方傳召救護人員及負責在醫院看管被告的警員作供。警員指,被告在病房內曾握拳猛力打向自己前額及講粗口。兩名警員均有紀錄被告在手術後自言自語以英文說:「我殺了兩個人」。
被告蕭嘉智昨日身穿黑色運動套裝及白色運動鞋出庭。他全程表現冷靜,但坐在犯人欄的他,經常用手搓揉耳朵及面部,有時則將雙拳緊握互搓。
現場未見家人旁聽。而由於案件聆訊涉及血腥情節,主審法官及檢控官亦特別留意旁聽席上是否有年紀太小的旁聽席者。有隨學校到法院參觀的小學生原本想進入法庭旁聽,最終亦因為得悉案件的性質而由負責人帶走。昨日繼續由控方傳召證人作供,包括兩名救護員及三名警員。當時接報到場的一男一女救護員均說,受傷的小女孩已被送走。他們步出升降機,看到四處都有鮮血,大廈走廊的地毯完全被血浸濕。男救護員形容:「基本上可見的地方都是血,天花、地面、牆壁全都染血。」
男救護員說,當時首先查看已倒地的女子(即被告母親邵燕娜)的傷勢,但她已沒有脈搏及心跳,亦沒有呼吸,全無生命[象;加上她身上多處嚴重刀傷及現場的滲血量,可以確定她已經死亡。他說:「死者大約重130磅,正常身體內需要有4至5公升的血液,但據現場滿地鮮血的情況估計,當時她已起碼失掉2公升的血液。」
救護員其後檢查左手手腕受槍傷及右胸有一刀傷的被告。救護員說:「他當時是有意識及能夠跟從指令,雖然他由始至終沒有開口說話,但他完全明白並能按照我的要求,配合檢查,對於我的簡單提問,亦有點頭及搖頭。」他並認為,被告沒有表現出受驚。
之後蕭嘉智由女救護員送往溫哥華綜合醫院(VGH)接受治療,女救護員指,被告在救護車上大部分時間均閉上眼睛。
作供的警員則表示,他們接報後在下午三時前抵達醫院,當時被告仍在接受手術,至晚上手術完成後,兩名警員負責在場駐守。警員說,蕭雖然躺在床上,但最初不時左搖右擺,之後又緊握拳頭大力打向自己的前額,不過當警員叫他冷靜及停止後,他即停止有關動作。
兩名警員並紀錄他在病房的發言,兩人異口同聲表示,被告在沒有被警方盤問的情況下自己親口說:「我殺了兩個人。」而在此之前,則不時用中文及英文喃喃自語,但由於被告很多時只是斷斷續續,沒有連貫地發聲,警員無法聽懂他說話的內容,不過警員曾很清楚聽到他用英文說粗口:「Fxxk you!」
其中一名警員表示,醫院的精神科醫生曾到病房與蕭對話,並問了他三個問題,包括:「你有沒有聽到任何聲音?」蕭:「沒有。」「你知道自己在哪媔隉H」蕭:「VGH」。「你是否害怕有人會傷害你?」蕭:「不是。」
由控方傳召的救護員及警員已完成作供,檢控官唐納利(Michaela Donnelly)預計下周初將完成傳召餘下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