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控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17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前年11月佔旺期間涉違反禁制令,惟律政司其後「甩轆」無法繼續檢控各人。律政司去年再入稟高院,獲得許可再次起訴該17人。被告方昨要求擱置法庭發出的起訴許可,把案件押後至下月底,就擱置許可一事聽取雙方陳辭。
有被告指刑事程序浪費時間
代表部分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指出,律政司重新入稟控告刑事藐視法庭一事,已超過《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6個月檢控限期。代表部分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同樣認為,律政司不可重新入稟,故提出擱置許可。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劉鐵民昨在庭上表示,他們在亞皆老街的行為是正義訴求,認為目前的刑事藐視法庭程序浪費時間,希望可盡快解決事件。法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就擱置許可一事聽取雙方陳辭。另一批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佔旺者,早前向法庭申請撤銷傳票被拒,在該案中代表部分被告的潘熙昨向法庭表示,該案的被告已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HCMP2916-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