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患唐氏症憂花加人錢 大學教授申居留權被拒
(多倫多20日加新社電)安省1名大學教授申請永久居留權﹐公民及移民部拒絕他的申請﹐指他的兒子有唐氏綜合症(Down Syndrome)﹐他會加重納稅人負擔﹐大學教授一家或要離開加拿大。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對大學教授蒙托亞(Felipe Montoya)說﹐他沒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因為他的兒子有病況﹐孩子會加重醫療護理系統的負擔。
移民律師說﹐全家申請永久居民身分﹐其中一人沒資格﹐全家的申請個案都受牽連。
蒙托亞反駁公民及移民部﹐指他13歲的兒子現在使用的政府資源﹐與他女兒的一樣﹐她沒有殘障。
他也質疑公民部如何計算他兒子帶來的經濟負擔﹐納稅人要為他支付多少錢。蒙托亞指出﹐他和家人4年前來加拿大﹐他和妻子一直有付稅。
公民及移民部說﹐它不談論具體個案。蒙托亞說﹐他的個案可能影響其他家庭。
蒙托亞在電話訪問中說﹕「我們說它觸犯憲章﹐有多個理由﹐我們認為它是根據過時的殘障理論﹐有必要檢討和革新。」
蒙托亞與家人離開原居國哥斯達黎加﹐移居加拿大﹐他入職多倫多約克大學(York University)。他是環境學終身教授﹐目前仍是該校全職僱員。
蒙托亞3年前遞交申請表﹐為自己、他的妻子、兩名子女申請永久居留權。
申請程序需要體檢﹐家庭醫生發現他的兒子尼古拉斯(Nicolas)患有唐氏綜合症。
蒙托亞說﹐尼古拉斯和所有家人經過身體檢查﹐證明完全健康。
他說﹐他們的體檢合格﹐他希望申請案順利過關﹐但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另有說法。
它給蒙托亞發信﹕「我已認定﹐以你家人尼古拉斯的健康情況﹐可合理預期他有過多加拿大社會服務的需求。過多需求﹐等於預計成本超過加拿大人均醫療及社會服務成本﹐目前的款額是6,387元。」
公民及移民部函件援引報告說﹐尼古拉斯只有相當於3歲兒童的能力。
報告算出﹐他需要特殊教育﹐每年耗費要2萬元到25,000元﹐但蒙托亞不認同這個開銷。
多倫多市常姓移民律師(Henry Chang﹐音譯)說﹐蒙托亞一類申請個案相當普遍﹐加拿大目前的移民法﹐對家庭成員的慢性病患有很嚴格的規例﹐也適用於一些身在加拿大境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