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議逐馮敬恩離場 張達明:沒合理理據 馮:但留清白在人間

[2016.02.24] 發表
港大本科生校委馮敬恩(右)昨到會展出席校委會例會,因拒絕簽署不採取行動影響校委及相關人士安全的承諾書,被要求中途離場。馮離開時,由港大輔導及心理培育總監梁若芊(中)陪伴到出口。(鍾林枝攝)
會展昨保安嚴密,入口架起鐵馬,場內外都有保安人員駐守,限制公眾出入。(鍾林枝攝)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移師灣仔會展召開例會,第一項議程是討論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對其他校委帶來安全問題,因馮拒絕簽署不採取行動影響校委或相關人士安全的承諾書,校委會投票大比數通過要求他離開。校委會發聲明稱並非懲罰馮敬恩,只是為確保校委會會議安全進行。馮敬恩在臉書回應稱「但留清白在人間」,又指校委會並非首次這樣做,卻是首次「無恥地(shamelessly) 」發聲明。校委張達明反對驅逐馮敬恩,認為沒有合理理據,並質疑校委是否有權作此決定。

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昨乘私家車出入會展,沒回答記者提問。港大學生沒發起行動,僅新任學生會長孫曉嵐及幾名校園傳媒學生到場。會議於5時開始,馮敬恩於6時半便離場 。

馮拒簽保他人人身安全承諾書

校委會約7時半、會議未結束時便發聲明稱,考慮到馮敬恩某些行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校委 、大學職員及其他人士的人身安全,故要求馮簽署書面承諾,應允以後不會採取影響有關人士人身安全的行動,惟馮拒絕,故校委會以大比數投票通過要求馮離開會議。聲明又稱,希望馮再次考慮簽署有關人身安全承諾書,並在下次會議時回覆,並強調並非懲罰,是為確保校委會可安全、有秩序和有效進行。

校委張達明會後表示反對要求馮離場,他理解有委員在上次會議後擔心人身安全,但今日在校外開會、會展出口多、沒學生示威, 看不到馮會影響個別委員的安全 。他又說,校委會守則只提及委員需在有利益衝突時離場,並沒規定可在什麼情G下要求校委離場。

誰要求馮離場 張:大家都估到

被問及誰要求馮離場,張達明表示不可透露,「大家自己都估到,校委會入面邊個會咁樣講」。他認為擁有更多權力的機構或者個人應有更多包容,較採取高壓、排斥的方法好,擔心此舉進一步加劇學生與校方對立。

張達明認為校委會搬離校園,若是短期措施可以理解,但他在會前一日才知開會場地, 且不被告知房間號碼,要專人護送,形容有如電影橋段或秘密組織,不理想亦不正常,希望校委會和學生有建設對話,日後可安全開會。他希望促成委員個別與學生對話。

守則沒寫可要求校委離場情G

據了解,會上李國章說出要求馮簽署的協議書內容,由校委會法律顧問即時撰寫,馮拒簽協議後委員作投票,結果以13比5通過, 有5名校委認為馮敬恩毋須離開。教師代表陳祖為因病缺席,估計除張達明及馮敬恩外,Timothy O'leary及張祺忠都可能投票支持馮留下。翻查校委會行事守則,訂明校委若有利益衝突不可參與某些程序(process),沒寫明何種情G下可要求個別校委離場,但主席有責任確保校委會有效運作。馮敬恩去年10月曾因拒簽保密協議,被禁止參與討論保密議程,中途離場。

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認為馮無故被要求離場,不符程序公義,要求校委會交代為何以懲罰及威嚇手段禁止本科生代表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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