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示威遭票控 梁國雄要求傳林鄭作證
【明報專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去年5月在星島報業集團舉辦的校際辯論比賽中,向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示威,事後被票控妨礙出席者,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案件昨預審。梁國雄表示要求傳召林鄭月娥作辯方證人,又表明「最介意係(區院暫委法官)杜浩成」審理案件。據悉,控方證人包括該比賽的評審,即政府新聞處長聶德權、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及星島報業集團市場部高層。
控方證人包括聶德權石永泰
案件最終定於今年10月5日開審,預計審期5天。梁國雄(59歲)及譚得志(43歲)昨沒有法律代表。控方指將傳召14名控方證人,及播放數段閉路電視、攝影師拍攝的現場片段及新聞片段。辯方表示會質疑新聞片段的真確性,梁國雄又投訴控方態度傲慢。
主任裁判官錢禮就審期詢問梁,「10月5日是星期三,你可以嗎?」(立法會大會通常周三舉行)。梁笑稱不知道屆時是否仍是立法會議員,因為未來將有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他要當選才能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
「最介意杜浩成」審
主任裁判官又問梁,會否介意由曾審理過梁其他案件的裁判官審理本案,梁說﹕「我最介意係杜浩成(現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主任裁判官隨即表示,杜官已不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案件。
譚得志、梁國雄及其支持者在庭外批評打壓示威,並高叫口號﹕「官到無求胸襟小,百姓請願發傳票,我有權示威,毋須林鄭月娥批准。」譚得志語帶雙關稱﹕「係唔係想逼到所有人上街,做屭ヾH」
控罪指梁國雄及譚得志於去年5月15日,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辦的星島校際辯論比賽中,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其他出席者,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案件編號:ESS38962、38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