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邁斯案辯方挖出舊電郵
「電子垃圾」成審案重要證據
(溫哥華7日加新社電)專家說﹐前加拿大廣播公司節目主持人戈邁斯(Jian Ghomeshi)被控性侵犯﹐辯方律師挖出一批13年前的舊電郵﹐證明女原告的話證供不可信﹐此事凸顯一事﹐就是「電子垃圾」在刑事和民事案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
法律與科技專家指出﹐互聯網容許大量記錄人們的活動與言論﹐規模空前未有﹐但很多人仍未意識到﹐他們的信息一出﹐就有可能留存永久。
麥金尼斯庫珀律師行(McInnes Cooper)互聯網及隱私律師弗雷澤
(David Fraser)說﹐審訊可能引用「龐大」數量的電子數據﹑紀錄與文件。
弗雷澤說﹕「還有一個傾向﹐就是人們常在電郵訴說一般瑣事﹐以前他們會打電話傾訴。
「打電話不會建立紀錄﹐但只要(對方拿到)電郵信息﹐他們通常不會刪除﹐突然間﹐你就有個紀錄。」
辯護律師赫尼(Marie Henein)盤問兩名女投訴人﹐抓緊她們疑受襲擊後仍與戈邁斯通訊一事。據悉﹐第3名證人快要作證。
赫尼周五展示2003年的露骨電郵﹐那是女證人﹑女演員德庫特爾(Lucy DeCoutere)寄給戈邁斯的電子郵件。她疑遭掐喉與揍臉後﹐在數小時內寫這封電郵﹐還有數天後一封手寫函件﹐德庫特爾在信中說「我愛你的雙手」。
《拖車公園男孩》(Trailer Park Boys)女星作證說﹐她不記得寄出那封電郵。德庫特爾堅稱﹐這張字條和她給戈邁斯的其他溫馨﹑瀰漫愛意的信息﹐不表示她指控的襲擊事件沒有發生。
戈邁斯不承認所有控罪﹐他在2014年臉書網頁貼文﹐承認粗魯性愛﹐但那是雙方同意的事。
弗雷澤指出﹐一些人保留電郵13年﹐確實比多數人保存郵件的時間長一點﹐人們永遠保留電郵﹐愈來愈普遍﹐尤其是Gmail﹑雅虎(Yahoo)和Hotmail之類的電郵用家﹐因為儲存空間基本沒有限制。
在法律界﹐電子發現(e-discovery)或數碼鑒證(digital forensics)雨後春筍﹐律師據此在網上深度挖掘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