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台灣護照來加須先辦eTA
【明報專訊】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醒僑胞,自今年3月15日起持有台灣發出護照人士以免簽入(過)境加國須先上網申請「電子旅行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eTA是對免簽證的外籍人士乘搭飛機進入加拿大時的一項新入境要求。此旅行許可以電子方式與您的護照相聯,有效期為五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為止,以先到期者為准。
這項新入境要求從下月15日正式實行。eTA需於線上申請,流程簡單並只需要幾分鐘時間。申請人需要準備好護照、信用卡和電子郵件地址。申請費用是加幣七元。eTA的有效期可長達五年。申請網址為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
若乘機者已到達機場但沒有eTA,可以在任何能夠連接互聯網的設備上(包括行動電話)即時線上申請eTA。線上申請eTA很簡單。大多數申請者在申請提交後幾分鐘內,即可得到電子郵件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