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受審「老虎」 7.6億元贓款追回
【明報專訊】26名受審「老虎」的受賄金額約達7.6億,加上無法說明來源的財產金額約1億、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金額約27億,26名受審「老虎」的涉案總金額約為35億。如此高的涉案金額,辦案機關和司法機關追回了多少?
據「政事兒」微信號報道,中紀委日前發佈了2015年受到黨紀重處分的中管幹部名單,至此,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省部級官員(不含「軍老虎」)已達93人。其中,26人已被送上審判席。
3「老虎」受賄金額逾億
26名受審「老虎」中,冀文林、毛小兵、萬慶良三人將擇期宣判,另23人已獲刑。
已獲刑的23個「老虎」中,除了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5年徒刑的童名謙,其餘22人均涉及貪污受賄。其中3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永康、劉鐵男,王素毅。2人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王永春、郭永祥。剩餘17人的刑期都在10年以上,祝作利、譚棲偉的刑期最短,為11年。除陳柏槐不認罪之外,其餘人均認罪。
22名獲刑的貪官中,周永康的受賄金額最高,達1.3億。此外,被押上審判席,法院將擇期宣判的萬慶良、毛小兵,檢方指控其受賄金額也超過億元,分別為1.1億、1億。
4名「老虎」的受賄金額超過3000萬,分別是王永春4856萬、郭永祥4347萬、李春城3980萬、劉鐵男3558萬元。還有3名「老虎」的受賄金額超過2000萬:郭永明2379萬,李東生2198萬,姚木根2303萬。暫未宣判的冀文林,檢方指控其受賄金額達2046萬。
蔣潔敏等11名「老虎」的受賄金額介於1000萬至2000萬之間。另3名「老虎」受賄金額低於1000萬,分別為陳柏槐283萬,陳安眾810萬,祝作利854萬。
除童名謙之外的22個已獲刑「老虎」,以及冀文林、毛小兵、萬慶良等待判的「老虎」,受賄金額合計約達7.6億元。
巨額財產損失追回了多少?
除童名謙之外的25名受審「老虎」,造成的巨額財產損失如何挽回呢?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接受採訪時說,紀檢機關和檢察院等辦案機關、法院等審判機關,工作內容之一就是追贓,通過辦案過程挽回貪腐官員造成的經濟損失。他強調,有的貪腐官員案發後會主動退贓,有的則由辦案機關、審判機關採取沒收、扣押等手段追贓。
除童名謙之外的22名獲刑貪官中,9人積極退贓。
周永康「案發後主動要求親屬退贓且受賄款物全部追繳」;倪發科、楊剛、姚木根「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季建業「所得贓款贓物全部退繳」;祝作利「主動配合辦案機關查封、扣押全部贓款贓物」,陽寶華「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或者退繳」。
廖少華、譚棲偉也有積極退贓情節,不過,判決書顯示的受賄金額是其收受的贓款贓物折合後的金額,而兩人退繳的則是所得贓款。
此外,劉鐵男、王素毅的贓款贓物全部被追繳或收繳,陳安眾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被沒收。
綜上,全部贓物贓款被退繳、追繳、收繳的共10人:周永康1.3億、倪發科1296萬、楊剛1379萬、姚木根2303萬、季建業1132萬、祝作利854萬、陽寶華1356萬,劉鐵男3558萬、王素毅1073萬、陳安眾810萬,10人合計為2.7億。
其餘10名貪腐所得未全部追回的「老虎」分別為李春城3980萬、郭永祥4347萬、李達球1095萬、蔣潔敏1404萬、陳柏槐283萬、郭有明2379萬,李東生2198萬、李崇禧1110萬、沈培平1615萬、王永春4856萬,共計約2.3億元。
洪道德說,一般來說,判決書如果寫明退繳、追繳、收繳全部贓物贓款,那麼就意味着與此對應的違法犯罪所得已全部追回。也就是說,上述10名「老虎」的貪腐所得約2.7億,應該基本上已經追回。
洪道德說,跟追贓追回的金額相同,沒收個人財產的金額,也會上繳國庫。他表示,通常情況下,對於沒收個人財產等財產刑,法院量刑時會考慮其貪腐受賄所得,不過,其貪腐的主觀故意程度也是量刑標準之一,「如果主觀惡意性強,比如索賄,那麼量刑標準也會相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