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案辯方﹕介紹認識不涉錢
【明報專訊】被喻為「明日之星」的海關監督李漢華,涉嫌串謀其下屬,安排其內地情婦與香港男子在港註冊假結婚,以便申請情婦來港「家庭團聚」。李及其下屬和情婦否認串謀欺詐罪昨續審。辯方指出,李的下屬只是將涉案的港男介紹給居住深圳的女友人,以了解雙方是否能夠發展成情侶,繼而結婚來港,當中不涉及金錢交易,亦非要求港男假結婚。惟港男昨否認,強調與情婦沒感情和關係。
港男承認沒明言要求結婚
被指與女被告童曉紅(32歲)假結婚的廖健明早前供稱,次被告、海關高級關員林銳強(46歲)曾向他稱,其內地女友人的女兒望來港讀書,由於女友人的丈夫未能協助,故望廖能代為幫忙。廖稱當時認為,林要求他與女友人假結婚。代表林的資深大律師昨盤問廖時質疑,林的女友人本已有丈夫,若林要求廖與女友人結婚,則女友人是重婚而非假結婚。廖承認林當時沒明言要求他與女友人結婚。
辯方質疑港男口供不一
代表首被告李漢華(53歲)的資深大律師盤問廖時指出,廖向廉署錄取的口供初稿與修訂本,內容前後不一,當中包括廖由只知李的電話號碼為6字頭,改為知道李的整個電話號碼。辯方質疑,上述差異是緣於廖將廉署向他提供的資料,直接視為其所知道的事情,盼能將眾被告入罪。廖一度同意辯方說法,其後又改口否認。廖雖否認其為童的幼女的生父,但承認其所做的超出林當初找他幫忙時提出的要求。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2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