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會計經理聲稱小時候曾遭自稱警員的人帶往不知名地方褻玩,令他對年輕男童有興趣,去年兩度在紅磡疑假冒警員,藉詞兩名學生違反交通規則,截停搜身,其間他要求男童翻開包皮,又觸摸其私處。經理早前認罪,法官昨判他入獄16個月。 稱小時曾遭「警員」褻玩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民(37歲)年少時遭陌生人侵犯,現在是以加害者身分重複曾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李已非常後悔,其妻子及朋友昨亦到庭支持。 法官表示,臨H心理報告指被告有戀童癖[象,對青春期前的男童有興趣,重犯的風險為低至中等,建議李繼續接受心理治療,以控制其衝動。兩名事主的母親拒絕讓兒子接受心理評估,並聲稱兩人心情已平復。李早前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案件編號:DCCC 6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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