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統一執業試是要求合作 非諮詢
【明報專訊】律師會本月初單方面公布,2021年起三大學的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學生須通過統一執業試才可做學徒,學界及業界對此反應不一。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昨回應稱,律師會有法定責任訂明相關的資格規定,亦有責任確保入職律師的專業水平保持一致,並重申律師會並非諮詢業界,而是要求「所有持份者合作」。
香港大學、中文大學法學院,及大律師公會早前就律師會的統一執業試發表聲明,港大對律師會在持份者未有共識下推此決定「深感驚訝」;大律師公會稱「不宜為獨善其身而自作主張」,呼籲律師會重新考慮;中大則歡迎,並期待參與制訂統一執業試。
指大學收學費兼教兼考 利益衝突
熊運信昨在典禮後表示,統一執業試有助解決現有由3間大學引起的利益衝突問題。他解釋,根據現行制度,法律學院在收取學費的情G下,提供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並同時負責考試,本身已存在利益衝突,律師會將來只負責出題目,「唔打算教」,更有助確保考試中立持平。
熊運信強調他們不希望學生「考兩次試」,認為3間大學對執業試的反應正面,有信心會盡快與大學達成共識,最終達至雙贏。被問到事前有否諮詢大律師公會,熊表示若公會有意見可以提出,但據他印象,公會「唔係太有興趣,無都無辦法啦」。被問到律師會單方面公布考試,有沒有諮詢業界,他說「我無諗住諮詢,呢個唔係諮詢,我M家想做呢樣牁穔M係想所有持份者合作啦嘛,係咪?」
大律師公會﹕應有共識才公布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表示,公會並非反對統一執業試,而是認為應先有適當諮詢,需在共識下才公布,並強調公會一直都有參與討論,期望律師會盡快公布更多細節,待公會研究,再作評論。
馬道立昨稱,律師會有權推行統一執業試,不需要經過他的同意,但認為最重要的是公眾利益,並強調每一個律師的水平都非常重要,一定要保持。律政司長袁國強則稱法律界並非一盤生意,任何考試的設計必須公平對待所有希望加入法律行業的人,希望律師會可與所有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務求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