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警給錢拚嘉獎 叫少年買煙讓他抓
【明報專訊】想績效想瘋了,警察竟叫少年去買煙!新北市三峽警分局警備隊黃姓員警,任職派出所時為了爭取獲得嘉獎,竟叫15歲李姓、林姓少年「配合演出」,到超商買煙後,供黃員拍照取締,事後報請敘獎,沒想到李少做筆錄時說溜嘴「我上次有幫警察買煙」,黃員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檢察官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昨緩起訴處分,但需上繳國庫14萬元。
《自由時報》報道,黃員去年剛從警校畢業,工作認真,在三峽警分局北大派出所任職時,為爭取表現,常在臉書與少年互動,今年7月,黃帖文表示:「放暑假了,開始抓小朋友抽煙,有看到的告訴我一聲,我有嘉獎績效」。據了解,警方查獲10起少年吸煙案,可換取1支嘉獎。
7月16日,李姓少年因涉案到北大派出所做筆錄,黃員趁機要求他幫忙找績效,給李少100元,叫他到超商買煙,還說「被取締買煙不會有刑責,只會通知父母做行政裁罰,這筆罰金我可代繳」,除李少,隔天有林姓少年在外遊蕩被帶回派出所,黃員也請林少配合買煙。2少年都答應配合,事後,黃員再將取締青少年買煙的2件績效資料、照片,呈報市警局辦理敘獎。
庭訊時,黃員承認為爭取績效而偽造資料,檢方審酌他從警僅一年,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黃員事發後已被調往警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