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發霉食品 惠康罰1萬
【明報專訊】惠康超級市場位於旺角及彩虹的3間分店,被揭發出售發霉水果及過期脆肉鯇魚等食品。惠康母公司牛奶有限公司早前承認5張傳票,昨被判罰款1萬元及支付4590元政府化驗費。牛奶有限公司代表在庭上承諾會加強巡查,以杜絕同類事件。
母公司承諾增巡查
牛奶有限公司早前承認3項「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及兩項「在預先包裝食物上所示的『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之後將食物售賣」。
牛奶有限公司代表求情稱,感謝熱心市民舉報,又謂農曆新年將至,惠康的存貨量會增加,承諾加派人手巡查,杜絕同類事件。
裁判官判每張傳票罰款2000元,即共1萬元,並須支付政府化驗費4590元。
3店賣過期生果麵包鯇魚
涉案3間惠康分別位於旺角海富商場、彩虹h金碧樓地下及旺角塘尾道。根據傳票,上述分店分別於今年3月12日、4月1日及4月15日,向顧客黃笑瓊(譯音)出售含有真菌的椰皇、蘆柑及紅提子。
海富商場分店另於今年3月10日,向顧客出售一個已過期4日的黑芝麻包。
旺角塘尾道的分店則於今年3月12日出售一包已過期一日的脆肉鯇魚。
【案件編號: KCS27959、28467、30770、31264、32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