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申報居所沒錯 達菲堅拒還款
(渥太華14日加新社電)參議員達菲(Mike Duffy)欺詐案審訊周一續審﹐他在庭上作證﹐指前總理辦公室處處為他安排機會﹐要求他公開認錯﹐承諾他會歸還不該申報的參議院開銷﹐他每次都很抗拒那個機會。
達菲第五天作證﹐辯方律師貝恩(Donald Bayne)提到案中最有政治震撼力的問題﹕9萬元還款。
2013年3月﹐前任總理幕僚長賴特(Nigel Wright)悄悄代達菲還款。
總理辦公室、達菲與他的律師討論還款問題﹐構成達菲賄賂案控罪﹐達菲不承認31項欺詐、破壞誠信及賄賂控罪。
法官要考慮的關鍵問題是﹐達菲有沒有受脅迫﹐接受這強大政治運作勢力縱控的方案﹐還是在設定還款方式時﹐他是同謀者。
貝恩披露了總理辦公室職員2013年2月的往來電郵﹐達菲說﹐他當時不知道﹐他們討論一個情節﹐讓他公開承認﹐在報銷開支上犯錯﹐他會還款。
達菲堅稱﹐他按照第一居所愛德華王子島這個前提﹐申報生活和旅費﹐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賴特在8月作證時說﹐他向達菲施加壓力﹐要他接受﹐並說他會歸還款項。但賴特也說﹐在協商中﹐達菲通過律師﹐向他提出條件﹐包括達菲不會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