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合約無列明食水不可含鉛 房委會大狀:玩弄文字
【明報專訊】負責啟晴h及紅磡h第二期的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其房屋工程部總經理兼集團董事宋增雄(圖)昨首次作供,承認知道房署要求焊料無鉛,但合約無要求檢驗焊料,亦無列明須確保食水不可含鉛,認為向房署呈交焊料樣本並獲批核,已盡合約責任。宋的說法被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質疑是「玩弄文字」。
指焊料獲房署批核已盡責任
宋增雄的供辭指出,知悉房署工程合約訂明焊料不可含鉛,按他理解是因鉛滲進水後,有可能影響食水安全,但合約無訂明承建商須確保食水不可含鉛,房署亦無要求檢驗焊料。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批評未的說法是玩弄文字(play with words)。
宋增雄承認中建無設立制度檢驗送抵地盤的焊料,亦無要求地盤工人儲存送貨時的入閘紙作紀錄。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許偉強引用中建2009年版本的「標準工作程序」指出,材料員須檢驗施工物料是否合規格,檢驗物料清單雖無包括焊料,但須另訂抽查比率。宋指焊料屬雜項材料,風險較低,認為「(畀房署)批核髐w盡責任」,強調已滿足合約要求。許偉強反駁,指呈交的物料樣本獲批核,不代表已履行房署合約責任,即確保施工焊料符合無鉛標準。
感遺憾 無承認事件責任
許偉強追問中建是否承認未能履行房署合約中提供合規格焊料的責任,宋增雄語塞近10秒後,起初稱現時不宜評論責任誰屬,最終改稱從合約層面而言「係有一定責任」。
宋增雄又說,對鉛水事件感遺憾,承認中建做得不足,對受影響的居民深表歉意,希望杜絕類似事情;惟他無承認事件責任,只稱有需要改善工程的監督制度。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