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醫生殺兩子女重審罪成
曾以精神病脫罪 下周五量刑
(魁北克聖熱羅姆6日加新社電)魁北克省前心臟科醫生特科特(Guy Turcotte)被控約在7年前殺害兩名子女﹐案件重審﹐陪審團周日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法庭作出二級謀殺裁決﹐特科特的前妻舒了一口氣。加斯頓(Isabelle Gaston)說﹕「明天﹐我不會與孩子一起醒來。」特科特第二次受審﹐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他涉殺5歲兒子奧利維爾(Olivier)與3歲女兒安妮-索菲(Anne-Sophie)﹐控方原本提出兩項一級謀殺罪。
陪審團周日進行第7天審議﹐作出判決﹐加斯頓表示寬心。她說﹕「今天﹐我希望奧利維爾和安妮-索菲的靈魂安息。「對我來說﹐這一天我放下心頭大石。他們死後﹐我感覺我的命途崎嶇﹐現在我的人生就是療傷。」
特科特的兩名子女身上有46處刀傷﹐兒子奧利維爾身中27 刀﹐女兒安妮-索菲中刀19次。
特科特的律師期盼﹐陪審團裁定﹐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他有精神病﹐2011年首次審訊﹐法庭作出那樣的裁決。
陪審員判案﹐有4個選項﹕沒有刑事責任或是一級謀殺罪行名成立﹔二級謀殺或是誤殺罪名成立。
法庭宣布裁決﹐有人輕聲回應「是的」﹐聲音來自加斯頓那一面。法庭12月18日開庭﹐開始量刑辯論。二級謀殺罪名成立﹐自動判處終身監禁﹐但法庭可以從寬判定假釋資格。
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文森特(Andre Vincent)問陪審員﹐特科特應判最少幾年刑期﹐他們有沒有建議。
法律規定10年到25年﹐陪審團說沒意見。特科特的首席律師普帕爾(Pierre Poupart)沒對記者說話﹐未知他會不會上訴。
在12周審訊期間﹐檢察官說﹐特科特殺死他的孩子﹐向前妻加斯特報復﹐因為她與他的朋友有婚外情﹐他無法忍受﹐另一個男子帶他的孩子﹐取代他的地位。
辯方律師團反駁﹐特科特萌生死念﹐在案發時喝車窗玻璃水自殺。他自覺將死﹐決心帶走孩子﹐不想他們看見他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