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車隨身物品霸佔座位 罰款由50元大幅加至150
【明報專訊】若市民在乘坐GO火車時將隨身物品放在空座上﹐可能要面對更高昂的罰款。統管GO火車的都市連通(Metrolinx)於上月頭稍稍地改例﹐將舊例「於空座上擺放物品」原定罰款50元調升至150元。
都市連通(Metrolinx)於上月改例﹐將舊例「於空座上擺放物品」原定罰款50元調升至150元﹐並將條例的範圍擴闊﹐即使將雙腿放到對面的座位上﹐同樣會受罰。
「罰款上調的原意並不是為了增加公司收入﹐而是希望乘客遵守安全、票務及禮儀上的規例。GO運輸公司的發言人艾肯絲(Anne Marie Aikins)強調﹐增加罰款是為了確保乘客及職員的安全。
艾肯絲又指﹐上一次改例已在13年前﹐很多條例未有跟上其他交通網絡公司的步伐。新條例亦包含如何處理近年興起的電子煙使用。
可是新條例若嚴格執行﹐未免對市民造成不便。在嚴冬的時候﹐乘客多會於有暖氣的車廂內脫下外套及隨身物品﹐但即使眼見車廂四周無人時﹐卻只能將身物品放在腳下並抱住外套。
不過艾肯絲則指有不少乘客支持新例﹐「我們對乘客的新例的支持表示驚異﹐乘客希望所有人都能遵守條例﹐讓每個人都能夠有一趟舒服及安全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