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袍遊行發起人辭港大法律系主任
[2015.12.01] 發表
【明報專訊】港大學袍遊行發起人之一、法律學系教授何錦璇(圖),已辭任法律學系系主任一職。她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因身體健康為由辭任,與港大校委會近期風波無關,她又指沒有受到政治壓力,會繼續為港大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發聲。
健康理由 沒受政治壓力
何錦璇教授於2014年7月開始出任法律學系系主任,專長普通法及民事信託法。數月前,港大校委會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並有校委透露否決原因之一,是陳沒持博士學位,何曾就此公開發表意見,指陳的履歷表「根本上係無懈可擊」、他是個專業及對法治有承擔的人,認為應站出來為陳說公道說話。何早前又指,在本港如此政治氣氛下,「我們任重道遠」,要捍衛學術自由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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