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或訴諸仲裁 港鐵恐須再賠
【明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強調,政府不排除向港鐵就責任問題訴諸仲裁處理,意味港鐵若通過派發特別股息後,還要面對仲裁後的額外賠償。另一邊廂,承建商申索額亦面臨「爆煲」危機,港鐵早前回覆本報指出,至今年6月底申索額已C升至174億元,但根據港鐵最新立法會文件顯示,短短3個月申索額急增五成至262.1億元,涉及852宗申索,惟當中只解決了一成半申索,並支付了14.71億元,未解決的申索已發放約40億元中期金額。政府消息人士解釋,根據慣例,承建商提出的申索通常只有一成至兩成獲批。
承建商申索額3月C五成
不過,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說,以過往高鐵工程申索成功率約五成推算,承建商料可獲逾130億,連同目前高鐵開支已有500億元,在未申請追加撥款前,總開支或已超出當日所批的650億元。
黎廣德﹕協議不利政府究責
黎廣德估計,申索額3個月內C升反映出現連鎖效應,他更聽聞有高鐵承建商中標的工程未能如期展開,甚至目前進度是「半桶水」,卻被港鐵要求不計成本地在地盤「加人」工作,「因為要『交數』予政府,承建商唯有另靠申索,冀獲賠償」。
對於政府擬向港鐵訴諸仲裁,解決責任問題,黎廣德認為今次簽署補充協議,法律上對政府不利,「這意味政府願意負起196億元的超支,但日後又追究港鐵責任,做法是自相矛盾」。他又說,即使港鐵日後可能面對仲裁賠償,但補充協議列明管理費增至約63億元,變相港鐵先從中再穩賺約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