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今年3月就將軍澳堆填區擴建撥款提出司法覆核,被高院拒絕發出許可,方昨提出上訴指兩份環評報告嚴重失實,希望法庭裁定立法會決議無效,但法官質疑,方錯以環保署署長為答辯人。 覆核立會決議 答辯人寫環保署長 上訴庭押後裁決。方國珊在庭外表示對結果感樂觀,相信法官明白司法覆核是為公眾利益,非一己之利。 方國珊昨指2003及2007年的環評報告過時失實,要求法庭裁定有關報告無效。惟上訴庭法官質疑,案件應於8年前提出,如今已超過期限。 方又希望法庭裁定去年11月立法會通過的撥款決議無效,但再被法官質疑「你寫環保署署長係答辯人,但想覆核立法會決議?」其後法官又阻止方在庭上談及沒有呈堂之審計署資料,並說「你有新證據,應該在開庭前呈上」。方國珊解釋,由於三權分立,無法以立法會議員為答辯人,將會在司法覆核正式聆訊時,詳細解釋報告失實之處。 【案件編號:CACV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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