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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湖南長沙一間公司近日推出新規定,規定員工在飯堂拿飯時,不得插隊,亦不得將飯菜或食物殘渣掉在餐桌上,一旦被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下同)及被公開批評,第二次則會罰款2,000元及被解僱。公司亦發出承諾書要求員工遵守這些規則,若不肯簽名則被視為自動離職。這樣嚴格的規則被員工批評是苛刻,沒道理,但管理層則認為新規定會有助提高公司形象。
不過,長沙市勞動部門則稱,僱主沒權隨意處罰員工,罰款亦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更稱沒有正當理由,公司亦不得隨意炒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