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泳聯規則 示旗警告犯規
【明報專訊】今屆維港渡海泳就偷步問題,大會與部分選手各執一詞。參考國際游泳聯合會(FINA,下簡稱國際泳聯)在官網刊登的公開水域賽事規則,提到司令員起步及對待偷步泳手均有詳細規定,包括若有泳手犯規,裁判應出示黃旗或紅旗。
國際泳聯規則提到,示意起步的司令員應站在一個顯眼位置,讓所有參賽者都能清楚看見,司令員必須確保起步的聲響或旗號,容易讓泳手聽見及看見。比賽開始時包括偷步或其他犯規,若屬首次發現,裁判先出示黃旗,並舉起泳手所屬號碼,通知泳手已經犯規一次。如果泳手再次犯規,裁判就會出示紅旗,並舉起泳手所屬的號碼,泳手即時被取消資格,並須立刻游上救生艇,不能再參加該場賽事。
主辦:全民運動有自己條例
就維港渡海泳是否跟隨國際泳聯規定,主辦機構香港業餘游泳總會的會長王敏超回應「全民運動,有自己條例」,大會公關則無正面回應。另外,大會昨晚公布,第二槍起步的競賽組泳手分別來自7個組別共308人,當中48名違規泳手被大會取消參賽資格,惟未有提供以往被取消資格人數。記者翻查資料,2012年曾有1個泳手游畢全程後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