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學會前主席:查水喉匠無可厚非
【明報專訊】根據水務條例,大廈進行供水工程前,須由認可人士或持牌水喉匠,遞交一份名為「建造、安裝、改裝或拆除屋內供水設備或消防設備通知書/申請書」,詳列所有喉管及配件的型號、尺寸、製造商、原產地、所符合的標準等,再經水務署審批才可動工。英國特許水務學會香港分會前主席簡國樑說,持牌水喉匠有責任根據法例確保食水優質,故調查焦點在水喉匠亦無可厚非。
工程前水匠配件資料呈水署
簡說,水喉匠有責任確保物料符合法例,但若組件有問題,總承建商不能說沒有責任,實際如何處理需視乎合約細節。
香港持牌水喉匠協會前副主席張榕枝說,預製組件的監管責任,須視乎組件是否備有喉管,如預製組件設有喉管,向水務署提交圖則及喉管規格的責任在房屋署;如不設喉管,責任在水喉匠。
他稱,喉管、焊接物等相關物料,可由承建商、持牌水喉匠委託其他人購買,但確保物料符合法例的責任,最終在持牌水喉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