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非自然死亡 自殺最多 七成事前曾透露死念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委任的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現2010至2011年間的兒童死亡個案中,死於自殺(35宗)最多、其次是意外(28宗)及遇襲(12宗),自殺個案比2008至2009年的26宗上升逾三成,最細僅10歲。委員會前主席梁乃江表示,「兒童死亡個案,一個都係嫌多」。
最細10歲 多對前路感憂慮
委員會的檢討涵蓋238宗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18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有87宗屬非自然死亡個案,其中35宗是死於自殺,最年輕的自殺兒童年僅10歲。死於自殺的兒童中,27人從高處躍下、4人死於自縊。分析顯示,憂慮未來及與家人和男女朋友的關係問題,是兒童自殺的主要原因。
社署助理署長馮民重表示,自殺個案中有絕大部分是對前路感到憂慮,憂慮來自不同的壓力,希望家長可多和兒童溝通。他認為每一個兒童都是獨一無二的,家長應就兒童的能力作適當培育,不應以「隔離同學學乜就要細路仔學」的心態培育,以免給兒童太多不必要壓力。
報告亦顯示,35名自殺身亡的兒童中,26名(74%)曾透露死念,方式包括宣之於口、留下遺書、情緒激動、暴力行為等。
28宗意外死 17在家中
委員會認為及早察覺兒童有自殺的意念,及時提供專業介入,有助防止兒童自殺。梁乃江說,當兒童表示有自殺傾向時,一定要認真處理,如其他同學不懂處理,應找可靠的成年人商量如何防止同學自殺。
另外,在28宗致命兒童意外中,有17宗是在家居發生。委員會提出3項有關家居安全的建議,包括切勿獨留兒童在家、密切留意兒童以防他們從高處墮下,以及設置安全裝置並確保裝置妥善使用。